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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門:醫聯體建設不得變相取消中醫醫院:據媒體,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三部門近日印發通知,要求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納入醫療機構設置規劃,舉辦規模適宜的中醫醫療機構,扶持有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的醫療機構發展。不得在醫聯體等各類建設過程中,變相地取消、合并中醫醫院,改變其功能定位,不得以各種理由在事實上削弱中醫醫院。未設置中醫醫療機構的縣級行政區域(不含市轄區)應設置1所政府舉辦的縣辦中醫醫療機構,統籌考慮服務人口和服務半徑、交通條件、就醫需求等因素,優先設置縣級中醫醫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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